-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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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工...[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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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及教学督导考核、学校研究,拟同意选聘下列人员来校工作,其聘任关系为人事代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3年5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或将上述材料邮寄至...[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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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3年5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国内应届毕业生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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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初选人员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外办[2023]7号文件安排,在个人申请、院系推荐、职能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荐岳可芬等七名同志(名单附后)申报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现予以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5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人力资源部反映。联系电话: 88308513。注: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申报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交申报材料...[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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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23年下半年教职工退休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按照上级关于高级专家延缓退休的有关要求和学校相关办法,为做好教职工退休、缓退工作,现将2023年下半年(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教职工退休及延缓退休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退休办理1.根据省上有关要求和我校教职工退休工作相关办法,学校实行到龄即退、按月退休的政策。教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不需要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按学校要求报送有关材料。2.校内教职工中所有男教职工、处级(...[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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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3年5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国内应届毕业生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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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3年5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国内应届毕业生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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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其聘任关系为人事代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3年4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国内应届毕业生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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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第二批“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就我校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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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23年度专业技术、管理、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西北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名、管理人员13名、辅导员9名。现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的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具体按照《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执行;辅导员按照事业编制方式聘用管理。招聘岗位具体需求及计划见《西北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管理、辅导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二、应...[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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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23年度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西北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表现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博士(含博士后)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理工科博士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不超过34周岁;文科...[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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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及教学督导考核、学校研究,拟同意选聘下列人员来校工作,其聘任关系为人事代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3年4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或将上述材料邮寄至...[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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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3年4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国内应届毕业生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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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3年4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国内应届毕业生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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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3年3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国内应届毕业生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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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管理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现已展开,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工种、本岗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入报考范围:1、2022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202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报考初级工。2、工作年限10年以上(年限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下同)...[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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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选派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 6-24个月。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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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3年3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国内应届毕业生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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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3年3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国内应届毕业生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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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及教学督导考核、学校研究,拟同意选聘下列人员来校工作,其聘任关系为A类人事代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3年3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或将上述材料邮...[202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