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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1  阅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2年度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项目的留学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或作访问学者一年以上,学有所成,近5年内回国工作;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职称;

(三)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五)申报项目属于前沿领域,具有较强市场潜力,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项目申报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的技术创新项目等;优秀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前沿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申报重点类和优秀类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资助额度

获得重点类项目资助的,省人社厅一次性资助项目资金10万元;获得优秀类项目资助的,省人社厅一次性资助项目资金6万元,获得启动类项目资助的,省人社厅一次性资助项目资金3万元。

四、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我校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3个。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317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培训发展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k@nwu.edu.cn

(一)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1份。

(二)《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申请表》、《2022年度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三)请将以下支撑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PDF扫描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回国时间证明(201811日以后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纳税证明,不认可offer、工作合同、工作证、网页截图、出入境记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的拟回国日期不作为确认回国时间的依据),其它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联系人:魏强

联系电话:8830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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