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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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相关人员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按照《西北大学选聘毕业生暂行办法》及《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学校对人事代理人员实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及续聘、转聘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及续聘对象2018年1月至8月入校的A类人事代理人员(名单见附件1)。二、考核及续聘原则1. 客观全面原则。考核对象应对聘期内师德师风、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个人奖惩等方面做出全面总结,总结材料客观属实。2.主体负责原...[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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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人员工资变动情况的通知
广大在职教职工:因薪级普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变化,自2021年4月起,在职职工工资将有所调整,具体如下:一、在职教职工薪级工资普调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规定,2020年考核合格及以上在职教职工薪级工资进行普调,2021年4月起,工资将按普调后的标准发放,同时补发1-3月差额。二、事业编制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化根据陕...[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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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1年4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或将上述...[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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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https://www.nwu.edu.cn/info/1200/22481.ht[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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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21年度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公告
西北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中国西北地区历史最为悠久的高等学府,坐落于古城西安,共有长安、太白、桃园三个校区,总占地2360余亩。学校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现有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国...[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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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1年3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或将上述...[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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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及教学督导考核、学校研究,拟同意选聘下列人员来校工作,其聘任关系为A类人事代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1年3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或将上述材料邮...[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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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人事代理转聘事业编制人员情况公示
根据《西北大学选聘毕业生暂行办法》(西大人〔2015〕43号)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考核推荐,学校职能部门审查,拟同意下列人员由人事代理转聘事业编制,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1年3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岗位聘用办公室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联系电话:029-88308221 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2021年3月15[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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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及教学督导考核、学校研究,拟同意选聘下列人员来校工作,其聘任关系为A类人事代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1年3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或将上述材料邮...[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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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1年3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或将上述...[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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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1年3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或将上述...[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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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及教学督导考核、学校研究,拟同意选聘下列人员来校工作,其聘任关系为A类人事代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1年3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或将上述材料邮...[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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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1年3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或将上述...[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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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选派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 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 6-24个月。二、申报名额:15个。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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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重点2021年度“赤子计划”将充分发挥留学人才智力技术优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聚焦四个方面:(一)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基础和产业现代化水平;(三)推动区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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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以及《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10号)要求,现就“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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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6号)精神和《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安排,现将2021年中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1.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2.香江学者计划3.澳门青年学者计...[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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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学校教学督导及院系相关专家考核,我校拟确定下列人员来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次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1年1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或将上述...[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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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2021年寒假值班安排
[202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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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经用人单位及教学督导考核、学校研究,拟同意选聘下列人员来校工作,其聘任关系为A类人事代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1年1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岗位聘用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或将上述材料邮...[202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