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申办/领用线上办理说明
发布日期:2024-09-06 阅读量:
为方便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处级领导干部)申办和领用因私出国(境)证件,现启用线上申请-审批业务。具体操作如下:
(1)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https://service.nwu.edu.cn/v2/site/serviceList);
(2)“服务部门”选择“人力资源部”,点击网页下方“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申办/领用审批”“立即申请”;
(3)请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报审批表,并点击“正式提交”;
(4)保卫处审批环节,须线下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办公室(长安校区7-121室,88301991)完成相关手续;
(5)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请在“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我的待办”中,“下载PDF”并单面打印相关审批资料(《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申办/领用审批表》),并在此页面“审批操作”中选择“同意”,点击“正式提交”;
(6)持《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申办/领用审批表》至党校办印信室(长安校区5-548室,88308001)盖章;
(7)请于出国(境)返回后10日内或办理证件后7日内将所领用/申办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回人力资源部(长安校区7-512室,88303362)。
以上流程也支持在企业微信或微信小程序中操作,操作方式与电脑端一致。(备注:“下载PDF”只能通过电脑操作下载。)
咨询电话:88308223(何鹏)
人力资源部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