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西北大学主页 | 管理入口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制度 - 劳资工作 - 正文

西北大学关于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10-30  阅读量:


西北大学关于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西大人〔201791


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人员管理,严肃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加强预防“吃空饷”问题常态化机制建设,根据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范“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35 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建立全校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掌握“吃空饷”情形

“吃空饷”问题主要是指:

(一)在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四)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六)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七)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严格人员日常管理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下发的进人计划按照毕业生选聘、师资博士后、人才引进等相关管理规定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人员信息的核查及管理,及时更新在岗人员信息。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各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备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三、严格离岗人员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离岗培训进修、访学、挂职锻炼、借调人员的管理,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审批,对外派人员,单位要根据其不在岗时间、原因、批准的期限等情况,建立跟踪管理档案,定期联系,防止出现管理失控现象。

四、严格相关工作制度

(一)严格考勤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请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考勤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每月28 日前按时上报学校。考勤结果是学校审定工资、转正、晋级、年度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公示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内部公示制度,将本单位年度人员考核、人员在岗、人员交流借调等情况,每半年(每学期放假前)在单位醒目的公告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中须公布学校“吃空饷”举报电话及邮箱,并将公示情况上报学校。学校“吃空饷”问题举报电话:88308378

举报邮箱:lzk@nwu.edu.cn

五、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吃空饷”问题,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吃空饷”问题,学校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单位要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对于广大职工、学生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学校将定期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Copyright © 2019 | 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 版权所有 | 管理
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 邮编:710127 | 电话(传真):029-88308223 邮箱:rsch@n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