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西北大学主页 | 管理入口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英才招聘 - 专业技术人员 - 正文

西北大学202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2  阅读量: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西北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1名。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A类人事代理,具体按照《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见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见《西北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计划》(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思想政治素质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业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协作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受处分记录。

3.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2019、2020年毕业,未办理过改派且能够重新派遣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可以派遣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4.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博士后不超过34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5.学习成绩优异,最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原则上为2021年8月31日之前的夏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6.符合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所需的其它条件(附件1)。

7.如实准确提供、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应聘者有任何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西北大学网站(www.nwu.edu.cn)及官方微信平台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4月2日—4月16日

2.报名方式及程序

1)应聘者仅可就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专业技术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不可多岗位报名应聘或同时报名应聘我校本年度除教学科研岗位外其他岗位类别,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在西北大学招聘官网(zhaopin.nwu.edu.cn)投递简历,简历请按照网站中“应聘须知”模块要求进行填报。

3)网络报名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原件待参加单位考查时由具体招聘单位进行审验。

4)专业技术岗位各招聘单位及联系人见附件1。

3.报名提供材料

1)《西北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报名表中“毕业生所在院(系)审核推荐意见”一栏盖章有效,国(境)外毕业学校可不做要求。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国(境)外学校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扫描件。

4)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还须提供硕士阶段相关证书扫描件。

5)应聘者须在招聘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上述相关报名材料,材料不全者报名不成功。此外,可附本人其他有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4月17日——4月23日)

学校成立审查考核小组,结合岗位匹配度等相关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单位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原则上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四)招聘单位考查(4月26日——5月7日)

各招聘单位成立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查推荐工作小组,制定考查推荐方案,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思想政治、专业技能、心理健康测试等全面考查,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依成绩高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人选推荐到学校。招聘单位推荐人员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原则上本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五)学校笔试(5月10日——5月1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人选

根据“单位考查成绩×70%+学校笔试成绩×3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综合成绩高低排队,按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公示人选。

(七)学校公示(5月15日——5月21日)

在西北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身体检查

拟聘用人员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结果应于6月1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学校对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岗位公式结果依次递补。

(九)聘用报到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和就业协议,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因个人原因放弃的空缺名额,学校按岗位公式结果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可能会有调整,请各位应聘者及时关注西北大学通知公告及招聘官网信息,并保证手机畅通。

2. 招聘信息以西北大学网站(www.nwu.edu.cn)及官方微信平台统一发布为准。

欢迎广大青年才俊积极应聘,共筑西大美好未来!

人力资源部政策咨询电话:029-88308221(申老师、顾老师)

 

 

 

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1年4月2日

 

Copyright © 2019 | 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 版权所有 | 管理
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 邮编:710127 | 电话(传真):029-88308223 邮箱:rsch@n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