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设站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现对梳理在站博士后中的"四类人员"和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四类人员"范围及工作要求
1.2013年6月30日以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的(滞站)博士后人员,按自行退站处理。
2.2013年6月30日以后进站至今超过4年的在站人员,如未承担国家重大项目,需在2019年9月1日前办理出站手续。
3.进站时间超过2年不满4年的在站人员,如无在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基金资助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博士后)或未批准延期的,需在2019年9月1日前办理出站手续。
4.进站超过2年的人员,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出站,需提交延期申请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中期考核工作
1.进站满1年未做中期考核且超过3个月的博士后人员,于6月30日前提交中期考核表。无故不提交中期考核的人员,限期退站,限期退站人员不再继续享受博士后各种待遇,并全额返还学校拨付的所有费用。
2.自进站日期起满1年的博士后人员,向设站二级单位汇报个人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的研究计划,按规定提交中期考核表。
请各科研流动站认真梳理以上人员并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填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流动站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19年6月30日前上报长安校区7号楼509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马 婧 联系电话:88308513
人力资源部
2019年6月13日
附件:
1.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doc
2.西北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表.doc
3.西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