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西北大学主页 | 管理入口
  • 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西北大学2026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7  阅读量: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西北大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西北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员150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4.理工科博士32周岁以下(19938月31日后出生),博士后34周岁以下(19918月31日后出生);文科博士34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后出生),博士后36周岁以下(19898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或通过我校高级职称特别评审人员,或依托我校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

6.国家级人才学历及年龄条件可予以适当放宽,具体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具体以《西北大学2026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要求为准(见附件)。其中,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所需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用人单位(二级学院)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

8.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西北大学网站(www.nwu.edu.cn)、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rsc.nwu.edu.cn)、西北大学微信公众号正式发布公告。

(二)报名应聘

应聘者根据《西北大学2026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附件)中的联系方式投递简历报名应聘,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831日。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学历、年龄、所学专业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初审、学校复审并进行准入查询),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审查所需材料:身份证、本科起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学信网查询下载)、科研成果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在读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四)面试

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试讲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推荐至学校。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

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审批公示

经学校研究审批,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八)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后,按照事业编制、参照事业编制等方式聘用管理,参编管理人员达聘期考核条件者可转入事业编制。学校人事部门将招聘结果报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招聘手续,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三、支持措施

(一)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高水平人才提供公寓住房。

(二)开辟职称特别评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者可直接申特别评审(准聘)教授或副教授职务。

(三)为职工提供优质、便捷的子女教育保障。学校设有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一站式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均为陕西省省级示范学校。

(四)为职工提供可靠、便利的医疗服务保障。学校现有包括三甲医院在内的11个附属医院及2个校医院。

四、有关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8221

、西北大学简介

西北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中国西北地区创设最早的高等学府,坐落于古城西安,共有长安、太白、桃园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现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学校现有2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81个本科专业,其中3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0个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115个省部级科研基地。地质学、考古学2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学科入选ESI全球排名前1‰,化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工程学、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环境/生态学、生物与生物化学、社会科学总论、计算机科学、物理学等13个学科入选前1%,学校跻身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400强。现有专任教师近2000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90人次,省部级高层次人才470人次

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西北大学形成了“发扬民族精神,融合世界思想,肩负建设西北之重任”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众多名师大家,产生了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培养了大批才任天下的杰出人才,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被誉为“中华石油英才之母”“经济学家的摇篮”“作家摇篮”。



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6年4月27日


Copyright © 2019 | 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 版权所有 | 管理
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 邮编:710127 | 电话(传真):029-88308223 邮箱:rsch@n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