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上级和学校关于高级专家延缓退休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上半年高级专家延缓退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缓退休条件
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受聘在学校二、三级教师岗位和学校省管干部,达到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同时满足上级关于省属高校高级专家延缓退休审批办法和学校关于延缓退休的条件要求(附件1)。
二、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拟申请延缓退休的高级专家按要求填写《西北大学教职工延缓退休申请表》(附件2,附相关项目申请书、审批证明等材料)。
2.单位审核。高级专家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经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填报《西北大学教职工延缓退休汇总表》(附件3)后报人力资源部。
3.学校审定。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校研究同意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4.上级审批。高级专家最终延缓退休时间按上级部门审批结果为准,未通过审批者须按规定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高级专家延缓退休工作涉及学校事业发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于2025年11月20日之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办公室(长安校区7513室),联系电话:88308378。
人力资源部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