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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2  阅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充分激发博士后青年人才和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三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483号)(以下简称“大赛”),现就做好我校参赛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三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智汇三秦  共创未来

三、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10月开展大赛报名和预选工作,11月下旬开展大赛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决赛地点

西咸新区国际会议中心

(三)大赛组别

1.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创新赛根据我省重点产业链及特色发展领域等分设数字技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能源材料、现代农业、其他领域等六个行业赛道进行比赛,创业赛视报名情况确定赛道。以“路演 答辩”的方式开展比赛,评选出获奖项目。

2.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创新赛根据我省实际,分设现代工业、现代农业、文化教育、其他领域四个行业赛道进行比赛,创业赛视报名情况确定赛道。以“路演 答辩”的方式开展比赛,评选出获奖项目。

四、省级奖励政策

(一)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1.创新赛和创业赛各赛道设立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胜奖6个,向获金、银、铜奖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向总决赛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向金、银、铜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陕西省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对组织参赛的设站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2.创新赛和创业赛获金奖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推荐申报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从获奖项目中择优遴选一批转化前景良好的博士后项目,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3.获奖成绩可作为博士后职称评定的依据,获金奖博士后可破格晋升高一级职称,其他获奖博士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4.对报名参赛的项目,委托专业机构持续跟进,提供项目成果价值评估、洽谈对接、交易登记和投融资服务等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优先支持入驻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园。

(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1.创新赛和创业赛各赛道设立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胜奖6个,向金、银、铜奖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向总决赛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向金、银、铜奖项目团队中的留学回国人员颁发“陕西省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证书。对组织参赛的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服务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2.创新赛和创业赛获金奖项目,直接纳入“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给予资助,其他获奖项目优先给予支持。获奖项目团队成员在获奖后两年内,以获奖项目申请国家设立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和科研资助等项目评选,优先给予推荐。

3.获奖成绩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定的依据,获金奖留学回国人员可破格晋升高一级职称,其他获奖留学回国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4.支持获奖项目或个人入驻陕西省国家级、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优先推荐获奖人员参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留学回国人员学习研修、学术交流等活动。

五、其他

(一)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

(二)校内各单位积极做好参赛资格审核和预选推荐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并于2024年10月28日前提交参赛材料。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在封面及骑缝处加盖设站二级单位公章)纸制版交至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长安校区7-511)。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参赛资格,并通过线上提交参赛材料(线上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由参赛代表队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

(五)大赛总决赛期间,同步举办博士后及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成果展示。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设展。(详见附件)

(六)根据决赛结果学校将给与一定配套奖励。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张老师

话:(0298830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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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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