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23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23〕4号)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须通过所在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具体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附件1)中执行。
二、申报材料
1.《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23年)》(附件2,纸质一式3份及电子版);
2.《2023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推荐简况表》(附件3,A3页面,纸质一式3份及电子版);
3.《2023年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表》(附件4,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
4.《申报人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5,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
5.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
6.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原件由单位审核),校领导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的还应提供课时证明。
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23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附件6)填报。所有报送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一人一袋(材料袋封面模板见附件7)。申报材料1、2、3、4、5、6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rsk@nwu.edu.cn,邮件名为“姓名-院系-三级岗位申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严格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二)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6日17:00前将各申报人材料报至人力资源部岗位聘用办公室(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513室)。
联系方式:申怡博、顾恺(88308221)。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