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职工管理,按照《陕西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自即日起,校内各单位对拟聘用教职工进行准入查询,具体要求如下:
1.以学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方式聘用的在校园内工作的人员,各用人单位在正式录用前,必须将拟录用人员信息(见附件)报送人力资源部,通过入职查询后方可办理后续选聘手续。
2.在校内工作的单位自聘人员,及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在校内工作的人员,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由校内有关单位加强人员准入审核,不得与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等人员建立聘用关系,不得聘用取消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对未履行准入工作职责的单位及个人,取消聘用关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