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附件1)要求,现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4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1.面上资助(含地区专项支持计划)。
2.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不含中央部属高校、一流高校和高校中的一流学科以及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资助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 8 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万元。
三、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5.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6.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项目一同实施,需单独申报。
7.工作站博士后可选择是否参加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
8.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9.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面上资助项目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五、时间安排
批 次 |
个人提交材料起止时间 |
学校审核截止时间 |
专家评审时间 |
公示 |
第74批 面上资助 |
8月1日-8月31日 |
9月5日 |
11月上旬 |
11月中旬 |
六、其他
1.博士后基金项目是博士后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基金的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在站博士后应积极申报,未获批项目资助的人员原则上必须申报。
2.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马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88308513 18681833015 18292837725
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