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外办[2023]7号文件安排,在个人申请、院系推荐、职能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荐岳可芬等七名同志(名单附后)申报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现予以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5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人力资源部反映。联系电话: 88308513。
注: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申报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交申报材料,学校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网上审核、推荐和上报,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陕西省教育厅完成申报工作。
人力资源部
2023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