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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3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44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21〕5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条件

1.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注重业绩,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

2.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附件1)且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二、申报材料

1.《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21年)》(附件2,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

2.《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情况表》(附件3,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

3.《2021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简况表》(附件4,A3页面,纸质一式3份及电子版);

4.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单位审核,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含《申报人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5,原件装订)。

以上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21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附件6)填报。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材料袋封面模板见附件7。以上材料电子版以“推荐单位+申报人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rsk@nwu.edu.cn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安排、精心组织,务必于9月26日(星期日)17:00前将各申报人材料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岗位聘用办公室(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508室)。

联系方式:申怡博、顾恺(88308221)。

四、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及聘用是一项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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