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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2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35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的范围为: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员、社会科学研究员、工程实验、经会统审、医疗卫生、出版编辑、图书资料、文博档案、中小幼教师等系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可通过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获取。面授、网络课程的学习成绩由学习平台自动生成;同等学时认真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附件1)执行,由学员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

(一)继续教育学习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2021年公需课科目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具体是《学习百年党史,领悟思想伟力》,培训时长24小时,其中“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内容不低于4个小时。

(三)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在全省学习平台(网址:http://jxjy.xidian.edu.cn/)进行注册,未进行注册的,在职称评审时将无法提取继续教育学时数据。

三、注意事项

(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请相关人员,特别是我校不具有评审权各学科人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避免因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而影响职称晋升。

(二)申报我校不具有评审权系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继续教育学时起止年度见当年该系列职称评审通知,每年度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

(三)所报培训点必须是经省人社厅评估认证的合格专业技术人员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2。

四、学习方式

本年度继续教育为线上授课,原则上不安排校内现场培训。有继续教育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行联系往年到校授课的继续教育基地参加网络课程学习,其成绩与面授课程具有同等效力。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培训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88308225


人力资源部

2021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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