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西北大学教职工聘用合同》。为做好新进事业编制教职工聘用合同签订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同内容
1.《西北大学教职工聘用合同》(见附件)依据中省事业编制聘用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相关政策条例及我校实际制定,是由学校(甲方)、受聘人员(乙方)、用人单位(丙方)共同签署的三方合同。
2.合同签订实施聘期管理,前2次签订为固定聘期,一般一个聘期为3年,2个聘期考核合格并同意续聘后,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二、适用范围
自2021年6月1日起,学校以事业编制方式选聘、调入或转聘事业编制的各岗位教职工。
三、签订程序
1.新进事业编制受聘人员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须自行打印聘用合同(一式四份),主动对接协商合同签订事宜。
2.用人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受聘人员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中的《西北大学聘期岗位任务书》,明确聘期岗位职责、目标任务。
3.受聘人员凭签署任务书后的聘用合同至人力资源部岗位聘用办公室办理入职报到(转聘事业编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起始时间一般以签订当日为准。
四、其他要求
1.用人单位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条款、事项,经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后,可填写至聘用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相应位置。
2.聘用合同经三方签署后具备法律效力,分别由学校、用人单位、受聘人员各存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一份。
3.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充分发挥聘用合同在健全完善人员聘任、管理、考核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以聘用合同作为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薪酬待遇及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激发职工干事创业动力,形成人才引育的良性氛围。
联系人:申怡博 顾恺 电话:88308221
人力资源部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