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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秋季开学到岗上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9  阅读量:

各单位:

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教职工秋季开学到岗上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2020年暑假安排的通知,从2020年8月21日起,全校教学科研、管理、业务技术和工勤人员按时到岗上班,按照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开展工作。

二、各单位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及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西大疫控组发〔2020〕6号)有关要求,精准掌握本单位职工假期行程动态和健康状况,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结合“疫情防控通”每日健康打卡情况和每日上报的教职工健康动态信息,逐一研判是否具备到岗上班条件,杜绝带病、带隐患返校。

三、各单位应提醒所属人员返岗途中尽量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对于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回教职工,须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和进行核酸检测工作。如出现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及时与各校区联系人联系上报。

四、各单位须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管理规定,无法正常到岗上班人员,须切实履行学校请销假手续。

五、各单位须持续加强本单位教职工“晨午检”健康打卡的统计上报工作。针对部分单位存在“晨午检”打卡率偏低,打卡意识松懈等问题,学校将把“晨午检”健康打卡率将作为年底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指标之一。

六、各单位须每日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1.自8月21日起,各单位须持续进行到岗上班人员健康信息统计,每日汇总填报《到岗上班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于上午8:30前,按照信息报送渠道及时上报。

2.当前进行的各类常规性每日信息上报工作仍按要求进行,报送时间及方式保持不变。

七、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本单位人员返校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健康宣教工作,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各类填报信息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送相关信息,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并对内容负完全责任。

 

 

人力资源部

2020年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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