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二级单位:
接陕西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国人部发[2006]149号)关于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要求,现对2012年11月1日以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进行清理。请各科研流动站组织本单位对超期博士后人员进行清理工作。各单位务必认真统计超期人员信息,填写《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dbsh@nw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流动站签字盖章,于2016年11月28日前上报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对违反规定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将按自行退站处理。
联系人:马婧 联系电话:88308225
人事处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1: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