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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1  阅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陕西省教育厅陕教人办〔2010〕7号《转发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实施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1、按照上级部门核准我校设置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量。

2、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岗位设置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推荐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申报范围及程序

在首次申报过程中,我校具有正高职专业技术职务且满足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全职在校正式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个人申报、院系审核、学校审查、学校评议推荐的程序进行。

三、申报条件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陕办发〔2007〕18号)、《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陕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陕教人〔2007〕12号)确定的结构比例,以及《转发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实施工作的通知》 (陕教人办〔2010〕7号)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推荐。

四、时间安排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4月20—23日,个人申报及院系初审。拟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在院(系),各院(系)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仅限用铅笔做审核标记),审核无误后与书面推荐意见一并报人事处。

3、4月24—25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学校相关业务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4月26—27日,学校评议推荐。学校召开会议进行评议并确定推荐人选。

5、4月28—29日,推荐结果公示。

6、4月30日,上报省教育厅。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申报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学历学位证书、各种获奖和荣誉证书、论文和著作、国内外学术任职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反映申报人员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3、《西北大学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情况简表》一份(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须已公开发表,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须是本人任现职期间发表、出版或承担的。

5、申报竞聘推荐条件中第十七条中规定的主持承担项目一栏,要求项目必须为已经结题验收。

6、任职时间满年满月,以2010年4月30日为准。

7、论文发表情况填至申报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只填符合申报条件的论文)。

六、工作纪律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导向性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高度关注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申报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人 事 处

                       201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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