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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0  阅读量:

校内各单位:

我校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代表作鉴定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鉴定范围

拟申报教学、科研系列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已参加2016年职称代表作鉴定,且鉴定结果有两份满足“基本达到”或“完全达到”者本次可不参加代表作外审)。其他拟申报非教学、科研系列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参加代表作外审。

二、报送材料要求

所报送的代表作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论文须为第一作者,著作须能明确本人承担的部分)。申报正高级职务者提供三篇不同的电子版代表作(PDF格式),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提供二篇不同电子版代表作(PDF格式),著作请提交原件。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对代表作纸质材料(期刊原件、收录证明)与电子版材料进行一致性审核,并由审核人员在《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报送清单》(附件3)签字。

申报人员将《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表》电子版(word格式,附件1)、《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电子版(PDF格式,附件2),按照《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电子版材料制作说明》(附件4)要求格式统一通过单位集中报送。

三、具体要求

1.报送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①纸质材料为《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报送清单》(附件3)一份,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字、盖章;②电子版材料包括《西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报送清单》及申报人代表作电子版材料(单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jsk@nwu.edu.cn),上述材料请于 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人事处教师科;③代表作鉴定费为正高300元、副高200元,由申报者个人缴纳,各单位汇总后由专人通过交通银行卡到财务处刷卡缴纳。

2.代表作鉴定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组织,报送材料须按要求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本年度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88308225

附件:代表作鉴定工作附件材料

人 事 处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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