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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9  阅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中博基字[2007]05号)文件精神和《2017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安排,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得申请。 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请人数。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材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一份,“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 “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3. 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委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特别说明:

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不接受网下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8日,逾期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

  请申报人按时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并于83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科,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883082258830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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