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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下半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7  阅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关于2017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西大人[2017]52号)(附件1,以下简称《安排意见》)文件,现将我校2017年度下半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且在我校工作未满两年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符合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破格评审条件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当年未申请正常评审或破格评审的,可以申请参加特别评审。

(三)工作时间的认定:所有成果统一截止到20171115日。

二、评审条件、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安排意见》执行。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于1124日前按照《安排意见》中材料要求提交本单位代表作鉴定材料。包括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1份,电子版代表作鉴定材料及鉴定费用(正高700元,副高500元)。有关要求参照《关于报送2017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的通知》(附件2)。

2. 请各单位于1130日前报送其他有关材料,包括纸质《评审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1份(附件3),电子版包括评审表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要求参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办理(附件4

3. 需学校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委员会审定的“一院一策”改革单位特别评审结果材料,请于1215日前报送。

联系电话: 88308225

联系人:张杰  魏强

附件:


1.西北大学关于2017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pdf

2. 关于报送2017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的通知

3.评审表.rar

4.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docx

 

人事处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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