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2号)和省教育厅的安排,现将我校2018年陕西省公办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首先满足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18年9月30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2. 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推荐人选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截至2018年9月30日),学位要求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我校可推荐3人。
2.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人民币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与对方接收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2018年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及相关表格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 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和下载。
2.各单位请将《2018年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以及《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于4月18日前报送长安校区人事处7-509,电子版发送至jsk@nwu.edu.cn。
联系电话:88308513 联系人:马婧
附件:
1、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2、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