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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聘陕西省人事考试阅卷(命题)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7  阅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及中、省关于事业单位招聘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人事考试管理工作,不断提升阅卷(命题)质量和水平,省人事考试中心拟从我校选聘人事考试阅卷(命题)专家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长期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

2.       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阅卷过程中责任心强、作风过硬、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3.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11日后出生),且能熟练使用电脑。

4.       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史、高血压等病史。

5.       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人事考试阅卷工作,并接受阅卷现场工作人员及核心阅卷专家监督管理。

6.       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7.       省人事考试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专家的职责

阅卷(命题)专家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不同时期的任务,围绕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阅卷或命题等内容开展工作,工作期间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支付劳动报酬。未经同意,受聘专家不得从事考试内容有关的各种辅导培训;不得公开涉及人事考试的试题、阅卷方案、命题思路等涉密信息。

三、所需专业

   要求从事中文、管理、法律、思想政治及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教学或研究。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在本单位报名,由学院填报《陕西省人事考试阅卷专家汇总表》并签字盖章后,于1112日前报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509人事处办公室。

联系人:马婧    联系电话:88308513

 

附件:陕西省人事考试阅卷专家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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