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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下半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3  阅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西大人〔201683号)和《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西大人〔201118号)规定,现将我校2018年下半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在我校工作未满两年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符合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破格评审条件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当年已申请正常评审或破格评审人员不在本次特别评审范围内。

二、评审条件及程序

(一)拟引进人员和在我校工作未满两年的教学科研人员,按照《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西大人〔201683号)中有关条件执行。

(二)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按照《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西大人〔201118号)中破格评审条件和《西北大学关于2018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西大人〔201811号)中相关条件执行。

(三)评审程序按照《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西大人〔201683号)执行。

三、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一)1023-1031日,个人填报材料,单位汇总后报送;

(二)111-1116,资格初审,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学校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终审;

(三)1117-121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报送代表作外审材料,进入代表作外审环节;

(四)1213-1217,确定评审, 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和人事处建议,决定召开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会议;

(五)述职答辩,时间另行安排;

(六)公示。

四、材料要求

(一)拟引进人员和在我校工作未满两年的教学科研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申报表》(附件4);

2.能够证明自己学习、工作经历及学术成果的原始材料扫描件,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受聘职位聘书,近5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或教材,成果获奖材料,被SCIEISSCI等收录论文的检索证明等。

(二)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的校内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表》(附件5);

2.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成果等有关附件材料扫描件。

(三)材料填写有关要求按照《西北大学关于2018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西大人〔201811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成果截止时间为20181115日。

(四)评审材料电子化要求详见附件6《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1031日前报送相关评审材料,包括:

1.单位同意申报推荐意见1份;

2.纸质版《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申报表》或《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

3.电子化评审材料。

(二)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是我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来校工作,提高人才队伍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地利用职称评审的政策导向,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中做好宣传及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处理,重要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确保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88308225

附件:

1.《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西大人〔2016〕83号).pdf

2.《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西大人〔2011〕18号).pdf

3.《西北大学关于2018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西大人〔2018〕11号).pdf

4.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申报表.doc

5.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6.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docx

 

人事处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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