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西北大学主页 | 管理入口
  • 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西北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时间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2  阅读量:

由于工作需要,为确保2019年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现对原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管理人员

1.审查考核2019422日—510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西北大学网站主页公告板上公告,请留意查看)。

2.学校面试2019511日)

学校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取招聘计划数的6倍,确定为参加学校笔试、单位填报和单位考查推荐的人选。面试具体安排将于511日前在西北大学网站主页公告板上公告。

3.学校笔试2019512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人文知识和科技知识、数学、外语、重大时事等。

4.单位填报2019512日)

经过面试考查取得单位填报资格的人员,按公布的计划填报应聘单位。一人可填报两个单位,采取平行志愿的方式。如一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5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

5.心理健康测试2019512日—513日)

应聘者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心理健康测试。

6.单位考查推荐2019513日—517日)

招聘单位成立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考查推荐领导小组,制定考查推荐方案,根据方案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查,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单位考查结果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人选推荐到学校。

7.确定公示人选2019520日)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根据“学校面试成绩×30%+学校笔试成绩×20%+单位考查成绩×5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分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公示人选。

8.学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选2019521日—527日)

公示人选名单在西北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按申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如果一个应聘者同时进入两个志愿单位的拟聘用人选时,按平行的第一志愿执行。

9.身体检查2019528日—531日)

拟聘用人员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结果应于2019531日下午5点前报人力资源部,学校对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分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推荐人员无符合条件者,本单位招聘计划取消。

10.聘用报到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和就业协议,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二、专业技术人员

1.审查考核2019418日—426日)

学校成立审查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确定进入单位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审查考核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5倍的,原则上本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2.招聘单位考查2019427日—58日)

各招聘单位成立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查推荐领导小组,制定考查推荐方案,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全面考查,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依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人选推荐到学校。 

3.学校笔试2019512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人文知识和科技知识、数学、外语、重大时事等。

4.确定人选2019513日)

根据“单位考成绩×70%+学校笔试成绩×3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综合成绩高低排队,按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公示人选。

5.学校公示2019514日—520日)

西北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6.身体检查2019521日—524日)

拟聘用人员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结果应于2019年5月24日下午5点前报人力资源部,学校对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推荐人员无符合条件者,本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7.聘用报到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和就业协议,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三、其他

选聘工作时间调整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各位应聘者随时关注西北大学通知公告,并保证手机畅通。

 

 

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

2019422


Copyright © 2019 | 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 版权所有 | 管理
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 邮编:710127 | 电话(传真):029-88308223 邮箱:rsch@n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