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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半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1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办法》,现将我校2020半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在我校工作未满两年的教学科研人员,按照附件1中有关条件执行。

(二)来校工作两年以上且当年未申请过职称评审者,按照附件2中的教学要求、成果要求、破格条件以及附件3中相关条件执行。

二、材料填写

(一)评审材料

1.拟引进人员和在我校工作未满两年的教学科研人员请填写附件4,并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学习、工作经历及学术成果的原始材料PDF扫描件,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受聘职位聘书,近5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或教材,成果获奖材料等。

2.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的校内人员请填写附件5,并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成果等有关附件材料PDF扫描件。

3.相关PDF扫描件按照附件6要求制作;申报职称所填写的论文论著材料,必须是2020年6月底前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清样、校样、录用通知,在职称评审中不算正式成果。

(二)代表作鉴定材料

1.申报人填写附件8912

2.代表作鉴定材料按照附件10制作,代表作须是本人公开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论文须为第一作者,著作须能明确本人承担的部分)。

申报正高级职务者提供3篇代表作,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提供2篇代表作。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65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培训发展办公室(长安校区75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k@nwu.edu.cn):

(一)评审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1份。

2.附件4或附件5纸质版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电子化评审材料。

(二)代表作鉴定材料

1.附件12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对代表作纸质材料(期刊原件、检索证明)与电子版材料进行一致性审核,并由审核人员和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2.电子化代表作鉴定材料。

3.代表作鉴定费为正高500元、副高300元,由申报人缴纳至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后在人力资源部领取缴费单,由专人通过到财务处刷卡缴纳。


联系电话:8830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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