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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1  阅读量:

校发[2004]人字6号

关于印发《西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馆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开创我校博士后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管理,加强博士后进站、在站及出站的考核,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积极作用,促进我校博士后工作更上新台阶,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西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办法》(附文后)印发,请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西  北  大  学

二ΟΟ四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     印发    博士后        考核     办法    通知                                                       

抄送:校领导,党群系统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校长办公室                                          2004年1月6日印发     

西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条  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按阶段考核,分为进站考核(面试)、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三个阶段。

第二条  进站考核

申请到我校做博士后的人员,在业务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

1、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

2、被国际三大文献检索系统(SCI、 EI、 ISTP)收录的论文1篇。

3、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某项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并有佐证材料。

4、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过国家重大的研究课题,并有材料证明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5、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有材料证明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6、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

7、攻博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第三条 中期考核

博士后进站一年后应进行中期考核,按照西北大学博士后进站协议要求对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评定,填写《西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并上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对于综合评定为“不合格”者,要进行警告,三个月后进行一次复查,无显著进步者,限期离站。

第四条  出站考核

1、论文要求:在站期间,平均每年至少被国际三大文献检索系统(SCI、 EI、 ISTP)收录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每篇论文只计第一作者,作者单位必须是西北大学)。

2、研究课题: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的各类基金、国家博士后基金1项,或作为主要承担者(排前三名)完成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研项目1项,或独立承担横向课题1项,或与合作导师共同承担横向课题2项。

3、在站期间应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包括讲课、辅导、协助指导硕士生、博士生等,科研成果突出者,教学任务不做硬性要求。

4、在站期间,每人每年至少给本学科本科生或研究生做学术报告或讲座1次。

5、对于企业博士后、项目博士后、从事重大攻关项目研究的博士后,根据实际工作任务考核,可不受上述1-4条限制。

第五条  考核工作根据博士后进站协议及考核标准由流动站组织实施,最后由学校审定。进站考核、中期考核及出站考核根据博士后进站时间具体由学校安排。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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